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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体育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04 13:03:13 浏览次数:
为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动我院青年团员参加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使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经研究决定,我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将在全院范围实行立项招标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团十五大精神,使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做到胡锦涛总书记“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希望和要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参加对象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是当年12月之前仍在校的河北体育学院全日制学生。
三、申报立项程序
1、实践地点:由团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为工作便利,各团队可于6月上旬前到院团委开具有关证明,然后自行与实践地联系,并得到实践地的接收证明。  
2、组建团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可以是由院系组织,或由不同系、专业、年级但志趣相投的同学组成,或由老师牵头组团进行活动。每个团队需五人以上,要确定一名负责人。每个团队必须有一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要参与实践计划的制定,必须掌握实践团队的详细进程,特别是安全问题。
3、申报立项:各团队填写《河北体育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书》于6月上旬交院团委进行立项论证并报送以下材料(为便于装订存档,所有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
(1)《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书》(请按相关说明准确填写,签章齐备),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2)接收单位证明(注明实践地接受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正式立项必须有实践地接收证明,特殊情况(如范围很广的社会调查,无具体实践地)请上交书面说明材料,否则不予资助;
(3)本团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详细策划书。
4、项目论证审核:6月中旬,院团委将组织专家、老师对申请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进行论证,确定学校资助的实践项目和资助经费数额。资助的实践项目分为重点项目(经费全额支持)和一般项目(经费部分支持)。
5、培训动员:6月下旬,院团委对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的负责人、指导老师等进行专题培训,同时签订队员个人安全责任书。
6、出征仪式和开展实践活动:7月上旬,学校召开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出征仪式,仪式后各团队根据计划自行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
7、总结表彰:9月开学后,在二周内各团队将以下暑期社会实践的总结材料报送院团委:
(1)实践课题成果(如社会调查报告等)一份(A4纸打印),包括电子版;报告文字不少于3000字。
(2)团队总结报告一份(包括团队组成情况,实践前期的准备情况,实践过程及后期的工作和得失分析)(A4纸打印),包括电子版;总结文字2000字左右。
(3)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系别、年级、班级、专业);
(4)团队成员个人小结(每人一份)(A4纸打印),要求写出实践中的真实感受;
(5)至少三张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图象清晰,且能反映实践主题、过程,附有图片说明;同时提交这三张照片的电子版,要求较高的分辨率),有条件的团队可以制作反映社会实践过程的ppt展示文稿或自行拍摄编辑的DV短片供团委备份,并将在评比过程中酌情加分;
(6)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当地领导或者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题词,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此项不做硬性要求,但将作为评选优秀团队的加分重点,特别是媒体的宣传报道)。
10月中旬,学校将对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进行评比表彰,优秀团队填写申报表,并编辑有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各系党总支、团总支按照学校安排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共同做好我院暑期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附则
1 、本实施办法由共青团河北体育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 2006年 6 月1日起实施。2001年8月施行的《河北体育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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