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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提名河北体育学院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0 16:01:13 浏览次数: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省学联十三大”)拟于2024年上半年召开。根据团省委、省学联《关于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省学联十三大正式代表人选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人选结构要求
正式代表候选要求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 5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代表人选推选标准
根据学联章程,承认本会章程的全体学生,均为本会会员。我校所有学生均有资格经过组织程序成为我校代表人选。代表推选具体标准如下:
1.在学的中国学生,且必须是本校在册非应届毕业生。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道德品行优秀。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4.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5.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6.履职能力较强。代表人选原则上为本校在学非应届毕业生,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三、代表推选程序
1.在团委的指导下,充分酝酿协商,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结合我校实际,建议2人;
2.学生会通过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等适当方式,确定候选人提名名单,并报院学生会,结合我校实际,建议等额推报2人;
3.院团委指导下,院学生会汇总候选人提名名单,根据省学联关于代表推选的指导意见,征求学校相关部门和人选所在基层党团组织的建议,通过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等适当方式,确定代表候选人考察人选名单1人
4.团委指导下,学生会对候选人考察人选组织进行考察工作,产生我校正式代表人选,上报学校党委后公示。
四、工作要求
需于31517:00前将《河北省学联十三大正式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和《河北省学联十三大正式代表候选人选情况统计表》纸质版交至学府路校区二号办公楼学生会110室。
 
联系人:李寒冰
联系电话:13903115665
 
 
                         共青团河北体育学院委员会
                         河北体育学院学生会
                        202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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