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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体育学院“彩色周末”活动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23 13:01:30 浏览次数: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我院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活跃周末活动,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同时也为突出各系办学专业的特色,树立各系在全院的典型活动,以加强各系的沟通与交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活动的主题: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构建和谐校园文化。
二、活动的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开始至期末考试周前一周结束,利用周末晚上的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
三、活动组织形式:
1、学生处、团委负责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2、每周五晚各系、院学生会轮流组织全院性的学生活动(具体组织活动时间每学期开学后另行通知);
3、每周六晚由院学生会组织舞会。
四、活动的内容:
1、各系结合自己专业特点,每周五轮流组织利于吸引全院学生参与的有益的文体活动,如:各类文艺表演、讲座、知识竞赛、论坛、演讲比赛、舞会、放映电影等活动;
2、院学生会每周六组织不同形式的舞会和舞蹈培训班。
五、经费开支:活动经费开支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每次活动学生处原则上向各系划拨300元活动经费,不足部分由各系承担。
六、活动要求:
1、各系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具体活动要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实施。
2、各系要按照活动时间表认真准备、精心策划、全力组织,力争把活动办好、办实。
3、各系要把举办活动的策划书,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内容、经费预算等(用A4纸打印)于每次举办活动前一周内报至院团委,并上交电子版文档。
4、每次活动结束一周内,各系要及时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包括文字(用A4纸打印,不少于2000字)、图片、影像,包括电子版文档上报院团委。
5、学期末对举办活动效果好的系授予“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七、本办法由学生处、团委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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