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传统主义教育,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增强大学生的国家观念,使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升国旗仪式时间:每周一(遇重大节日休息后开学第一天)早7:40分。
二、升国旗仪式从每学期正式开课的第一周开始,到学期末学生考试周前一周停止。
三、参加升国旗仪式人员:全院全体学生,各系、体校值班的领导、辅导员、教练员。
四、升国旗仪式的组织:
1、每周升国旗仪式的领导和组织工作由学生处、团委负责。
2、每周升国旗仪式的学生组织工作由各系、体校负责。
3、每周升国旗仪式中的升旗任务由学校国旗班队员承担。
五、升、降国旗的程序
(一)升旗
1、每周一早7:20分,国旗班成员携旗集合完毕,做好升旗准备。
2、每周一早7:30分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全体师生到指定位置就位。
3、每周一早7:40分负责组织仪式的老师在主席台前整队,并下达“升国旗仪式现在开始”的口令。听到口令后,国旗班队员入场,参加者和在场所有人员均应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全体人员听到国歌声后,向国旗行注目礼,同时,升旗手将国旗徐徐升起。
4、国旗班队员退场后,由组织仪式的老师发出“升国旗仪式结束”的口令,参加升旗的全体师生礼毕,并按顺序退场。
(二)降旗
降旗时不列队,由学校国旗班按规定时间降旗。
六、参加升国旗仪式的要求
1、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升国旗仪式是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是培养爱国守法的合格公民的重要教育手段。全院全体学生必须参加每周升国旗仪式,各系、体校值班的领导、辅导员、教练员也要参加每周升国旗仪式。
2、升、降国旗时,在附近过往和进行其他活动的人员,应当面向国旗立正并行注目礼。升、降旗结束后,可自行离去。
3、全体参加升国旗仪式的人员在升国旗时要衣着整齐,姿态端正,或按规定着统一服装。不准着背心、短裤、穿拖鞋等。
4、全体参加升国旗仪式的人员在升国旗时要面对国旗,肃立,行注目礼。礼毕后稍息,在组织仪式的教师宣布解散后有秩序退场。
5、各班班长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考勤。各单位值班辅导员、教练员要进行抽查,并要将各班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各单位学生考勤统计表后(体校由学生科汇总后),于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学生出勤统计表上报院团委。
6、院学生会生活部对各单位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并报学生处。学生处将根据各系、体校和院学生会上报情况,向全院公布抽查结果,对出勤率低的单位提出批评。
7、国歌奏响时未到达本班队伍的为迟到,迟到2次计1次缺席。
8、因伤病或因事请假不能参加升国旗仪式的需出具医院伤病证明或年级辅导员同意的请假条并向本单位值班辅导员、教练员作书面说明后报学生处备案。其它原因不能参加的均计为缺席。
9、凡扰乱仪式秩序或每学期无故缺席达3次或被全院抽查无故缺席达2次者取消一学年评优、评奖的资格并给予警告处分。出勤率未达到 90% 的班级,取消一学年各项集体评优资格。
10、各单位有学生因公离校无法参加升旗仪式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学生处备案。
七、如遇特殊天气实行三人升国旗仪式(升旗手、护旗手参加),值班教师和全体学生不参加升旗仪式。
八、各部门职责
1、 学生处、团委职责:
(1)负责升国旗仪式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2)每周一早晨负责安排院学生会按时安装音响设备。
(3)抽查学生出勤情况,汇总各单位的每周升国旗仪式学生出勤情况。
(4)每周公布各系、体校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出勤率。
(5)处理不按要求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学生。
2、 各系、体校职责:
(1)每周按时组织全体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 。
(2)组织人员检查本单位升国旗仪式质量、记录本单位各年级出勤情况。保证各单位的出勤和升国旗仪式质量。
(3)在升国旗仪式时间督促学生离开公寓,对滞留在公寓内不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登记。
(4)填写本单位学生出勤统计表,并于每周一下午将本单位统计表上报院团委。
(5)协助处理未按要求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学生。
九、本办法由学生处、团委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