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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书记职责
发布时间:2018-04-18 13:09:40 浏览次数:

一、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团委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召集并主持团委委员会、团员代表会和团总支书记例会,传达上级指示、决议和有关文件,布置工作。

三、负责制定学院团委的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经常组织检查系(部)、体校团总支的工作,负责主持以院团委名义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

四、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加强和改进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并指导基层团支部的工作,并负责向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

五、主动协助宣传部门和学生处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纪律管理;负责策划组织好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

六、认真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发展新团员、团组织评优、推优入党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七、负责领导学院团委的宣传工作,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开展文娱体育、爱国卫生等各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题活动。

八、密切联系群众,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九、指导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十、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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