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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我院2019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10 09:08:15 浏览次数:
根据团省委要求,经过学院团委组织评委会研究通过,现对我院2019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结果进行公示。
经学院团委研究考评,决定从学院本年度推举的 “冀青之星”中选拔我院2019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根据学生现实表现及团省委《关于推报 2019 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的通知》文件要求, 拟推荐社会体育系2020级高尔夫专业牛浩康为我院2019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现将文件要求标准及牛浩康同学个人事迹公示如下。
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重点关注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
强自立,乐观向上;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牛浩康个人事迹:
牛浩康,男,河北体育学院社会体育系,2019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三班学生。自入学以来, 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学校、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工作中作为院学生会办公室干事,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主动带头做好相关事务,为老师同学排忧解难。做事条理有序绝不拖拉。各方面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完成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有意义的活动。
2019年8月25日利用打工所得工资,为平山县大吾乡田兴村的孩子捐赠价值3500元的绘本图书500本,用于学校孩子的课外阅读。
疫情期间为进出村人员测量体温并登记。帮村委会排查外来人口并登记,测量体温。帮助村内公共场所消毒,宣传相关防疫知识。为抗击疫情捐赠100只温度计和1000元食品物资,受到了当地相关部门的表扬和好评。
 
公示期: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6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学院团委。联系电话:0311-85337564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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