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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体育学院社团文化活动超市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16 13:05:5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 经院领导同意,2007年学生处、团委将推行“社团文化活动超市”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运作机制
“社团文化活动超市”管理者为院团委,经营者为全院各类学生社团,顾客为全院学生,商品为社团文化活动。“社团文化活动超市”推行项目化运作机制,面向各系(部)团总支、学生会、各级学生社团进行项目招标。投标单位按照院团委整体活动时间安排表(附件一),提交本学期切实可行的活动标书(附件二),活动标书内容包括竞标申请书、学期社团文化活动安排、重点活动项目申请书,并向院团委申报。院团委对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可行性论证,依据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中标项目和中标单位,并划入学院社团文化活动超市。
院团委对活动项目实行目标管理,针对每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活动实施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并保留随时收回中标单位资格的权力。
二、项目内容及经费
学院“社团文化活动超市”各中标单位根据学院整体活动时间安排表,每周组织开展一次社团文化活动。活动项目分为日常活动和重点活动。日常活动是指社团开展的常规性的一般活动,学院原则上不提供活动经费。重点活动是指社团开展的突出自身特点、在全院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文化活动,院团委将根据重点活动的经费预算和实际需要适当划拨活动经费,同时鼓励各社团多渠道筹措资金。中标单位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重点活动。
三、组织实施
(一)已注册社团申报“社团文化活动超市”程序。
1、院团委将在2月28日向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社团下发《社团文化活动超市项目时间安排表》。
2、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社团根据学院时间安排,制定计划,将标书于3月22日交至院团委。
3、院团委根据各社团上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名单,并列入“社团文化活动超市”。
4、每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活动总结表(附件三)。
(二)新成立社团申报“社团文化活动超市”程序
1、批准成立后一周内上交活动标书。
2、院团委根据社团上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是否列入“社团文化活动超市”。
四、奖惩:
1、中标的社团有资格参加学院优秀社团的评比。
2、经营业绩优秀的社团,学院将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3、中标的社团连续两周未按计划开展活动或不按规定开展重点活动,学院将取消该社团进入文化超市的资格,并暂停社团一切活动。
4、未中标的社团,学院将暂停该社团一切活动。经整改后,仍未中标,学院将注销该社团的资格。
五、有关要求:
1、各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团总支书记、系学生会主席为副组长,全体辅导员为成员的系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学生参加活动。
2、各社团挂靠单位、指导教师要积极指导学生社团组织开展文化超市活动。
3、各中标社团要认真按照标书内容开展各项活动,力争形成各具特色的品牌校园文化活动。
六、附则:
1、本实施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项目标书 
附件2、时间安排表 
附件3、活动总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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